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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单位,各位教职工: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17号)(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浙教办计〔2018〕93号)(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采购管理办法》(浙财大〔2018〕72号)(附件3)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就我校2019年政府采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

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需事先申报采购需求。在采购需求申报系统启用前,暂请需求部门或个人填写《政府采购需求表》(附件4)交资产管理处(行政楼217室),由其向财政部门报批预算执行计划最终根据批复结果执行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器、台式电脑、便携式电脑、打印机、印刷、会议培训等,具体以附件1规定为准。

2、集中采购目录内U盘、移动硬盘、光盘、路由(小型)小额耗材采购按以下规定执行

1)使用学校核拨行政经费采购,到行政仓库领取内部转帐方式结算;

2)使用课题经费包括参照课题经费管理的其它经费采购的,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系统采购(可不申报采购需求,但须在预购单中备注经费来源)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

1、采购预算5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申请流程参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

2、采购预算5万元以下

2.1货物类项目

1)行政类经费,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系统采购

2)课题经费包括参照课题经费管理的其它经费社会服务创收经费鼓励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系统组织采购。

3网上超市未上架商品,最低价格高于其他平台相同商品价格的,可从其他渠道采购,报销时提供网上超市搜索无货或最低价格截图

2.2工程类项目:归口后勤服务中心,由其统一安排。

2.3服务类项目:自行采购(学校实行定点采购的除外)

三、定点采购

1、省级定点采购项目:印刷、会议培训、中介服务、公务用车租赁、物业管理等;

2、校级定点采购项目文印制作(1000元以上)、办公设备维修、小额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等

定点采购项目均应在资产管理处公布的名单(http://zcc.zufe.edu.cn/ddcg1.htm)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

、公务出行机票购买

通过以下三种方式:

①登陆“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或下载“公务行”APP登陆注册后直接网上购票(公务卡用户);

②联系“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公布的供应商、服务商电话委托购票;

③通过其他机票服务商或平台查看价格,票价低于“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提供价格的,两边网站截图打印作为凭据后,可通过其他机票服务商或平台购买。(具体操作流程等查看资产管理处网站“公务机票定点”http://zcc.zufe.edu.cn/info/1283/2373.htm)

五、其他说明

1、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的数量、预算,执行《浙江财经大学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办法》(附件5),不允许超标准配置。科学研究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超标配置的,报财政厅核准后方可采购

2、网上超市显示价格为最高限价,可进一步磋商。有网上超市采购需求的老师,可委托本单位采购管理员进行采购,也可通过本单位采购管理员联系资产处开通政采云平台账号(提供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信息),登陆网上超市自行采购。采购流程参照《政采云“网上超市”采购操作指南》(附件6)。

3、小额项目应计划集中批量采购,以提高采购效率,禁止通过人为拆分来规避限额控制。

4、政府采购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背景下,上级部门在不断规范、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和监督工作,请各部门、单位、老师能提高认识,严格依法依规实施政府采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相关资料附后,供大家学习参考。

相关联系人:俞玲泉、瞿雅峰     联系电话:86735918、86754699

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