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班车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21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WSBJ-CJ-2023002G
项目名称:班车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元):560000
最高限价(元):5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班车租赁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客运)或备案证
投标人需在浙江省政采云平台注册并入驻,并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6月2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1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5)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财经大学
地 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731597
质疑联系人:鲍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732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科技园启迪楼2楼120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申屠、石晓林、邹正英、王芳、高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858195420
质疑联系人:毛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19156/hzwsgc@163.com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