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财经大学就公务出行用车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浙财大2017-08
二、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
标项 | 名称 | 内容 |
一 | 公务出行用车服务 【9(含)座以下)】 | 杭州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汽车租赁企业提供小型客车公务出行用车服务,用于集中出行、会议用车及临时用车等;投标报价优惠率是指固定地点之间单程、往返租赁和非固定地点之间单程、半日租赁、一日租赁、长途租赁费用的优惠率,包括油(电、气)费、过路过桥(渡)费、停车费等所有费用。(超时、超程费用另计) |
二 | 包车服务(9座以上) | 所在地为杭州的客运企业或在杭州有分支机构的客运企业提供包车服务,用于集中出行、会议用车及临时用车等;投标报价优惠率是指单程、半日租赁、一日租赁、长途租赁费用的优惠率,包括油(电、气)费、过路过桥(渡)费、停车费等所有费用。(超时、超程费用另计) |
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基础报价报综合优惠率。
三、协议有效期:1年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入围方式: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项,每个标项入围投标总数三分之二的供应商(至少3家)。招标结束后,在协议有效期内,如现有供应商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将按照评审打分排名依次增补入围供应商。
六、合格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等各类所有制企业及机构);或具有营业执照的其他非法人机构可以参与投标,但须出具以下有效材料:
a.上级法人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b.上级法人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2、具有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营运证或备案证;
3、标项一:投标人拟用于本项目的车辆,须为B级及以上车辆,出厂尾气排放须在国4标准以上,购置年限须在10年以下(自登记时间起算);
标项二:投标人自有旅游包车3辆(含)以上(提供《道路营运证》、《市际包车证》、《省际包车证》),投标车辆实行公车公营的,企业作出相关承诺。
4、原经批准成立的为党政机关提供公车服务的专属机构不受以上资格条件限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2017年7月28 日至2017年8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8:00-11:30 13:30-16:30
地点:浙江财经大学行政楼208室
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领取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标项一:8000元整;
标项二:8000元整。
交付方式:支票,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开户名称:浙江财经大学
开户银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银行账号:3300 1616 7810 5000 115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18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半小时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行政楼 204A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8 月18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行政楼 204A会议室开标,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全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联系方式:
采 购 单位:浙江财经大学
地 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 18 号
采购联系人:柳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731909
项目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735918
浙江财经大学采购中心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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