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财经大学就 小额零星维修工程定点单位选定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浙财大2016-1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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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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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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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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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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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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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定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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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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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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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总量为 100-200 万元/年,招标人根据相关办法分配维修任务。
招标人对总维修量及维修任务的具体分配量不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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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零星维修工程”:指土木工程、水电等单次单项维修工程量在10万元以下的小维修及日常的其它零星维修;零星维修的范围为我校下沙校区(教学)和文华校区。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特定条件: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请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至报名平台(http://cggl.zufe.edu.cn/ZUFEBM/index.aspx)按提示步骤进行注册。
注册完成后,各单位可在相关标项下上传授权委托书进行报名,并下载相应采购文件。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8日 13:30(北京时间)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行政楼204(东)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至学校账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到账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财经大学
联 系 人:俞老师
联 系 电话:0571-87557121
传 真:0571-86735918
地 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