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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关于下沙校区垃圾清运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5-11-26    作者:null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财经大学 下沙校区垃圾清运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谈判项目编号:浙财大2015-28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序号

标项内容

期限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下沙校区垃圾清运

3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经营范围具有经营垃圾清运、化粪池清理及无害化处理业务;

3.自有3吨以上(含3吨)垃圾运输车辆不少于1辆,9吨以上(含9吨)垃圾运输车辆不少于2辆,吸粪车不少于2辆,洒水车不少于3辆;

4.2012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在杭州市范围内承接过高等学校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业绩的。

 

四.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

    1.自本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各谈判报价供应商可在浙江财经大学采购网(http://cggl.zufe.edu.cn/ZUFEBM/index.aspx)按提示步骤进行供应商注册。

2.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在相关标项下进行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相应文件。(审核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557121 )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5年12月8日 13:30(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财经大学行政楼204(东)会议室

 

七.谈判时间:2015年12月8日 13:30 (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浙江财经大学行政楼204(东)会议室 

 

.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0000.0,支票,与谈判报价文件一并提交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财经大学

    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557121

      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