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财经大学自助洗车机场地合作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浙江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四、 项目概况:
(一)下沙校区自助洗车机场地布点情况
1.校区北门停车场内;本项目不做现场勘测,如需勘察请自行前往。详见附件所附图片。
(二)询价内容
1.合作期限:4年
2.合作方式:双方以合作经营分成模式进行,营业分成底价不低于15%,按营业额流水的百分比确定。
3.合作需求:
(1)投标方需承诺投放的设备及配套设备价值总和不低于25万元(需附设备及配套设备价值清单)。改造期为合同签订后25天内时间,保障项目在2024年9月1日前完成。
(2)设备收费方式必须实现校园一卡通结算功能,一卡通由学校开放接口对接,对接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方提供设备需购买相应的保险,有第三方理赔服务,同时应获得第三方检测报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维修响应时间为1小时以内;电话技术支持时间为1小时以内;若需上门维修,则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进行维修;特殊情况不得超过48小时。
(4)投标方提供的设备需具有预洗车身、高压冲洗、泡沫喷淋、快速风干、抛光打蜡、程序自定义、一机多液、自动配比、LED提示、超宽轨距、电流感应系统、分区调压、智能识别、远程控制、智能防撞、仿型检测、故障自检、计数功能等功能。
(5)服务收费标准:普通清洗,为泡沫+水洗的模式,单次清洗约用时7分钟,定价为12元清洗一次。打蜡清洗,为进口水蜡+泡沫+水洗的模式,单次清洗约用时9分钟,定价为20元清洗一次。
(6)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具有智能控制单元,能指导使用者正确停放车辆进行清洗。极限清洗高度不低于2.2米。
(7)投标方提供的设备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要求,为合格产品。日常有专人维护、保障自助智能洗车机的稳定运行,提供客服联系方式和反馈途径。
(8)投标方需承担设备投放和后期运营维护运行中产生的水电费用。
(9)履约保证金在协议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缴款。在服务期内无发现有违反协议及安全责任事故等其他问题,协议到期后全额无息退还。投标方经营未满一年(含一年)提前单方面提出终止协议,采购方有权不退履约保证金。投标方经营满一年后,提前两个月单方面提出终止协议且及时清场,不影响采购方新业态的引入,在采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可退还履约保证金。
(10)投标方应无条件提供智能洗车机后台数据方便于采购方了解实时数据,用于结算工作。
(11)投标方配合学校开展各类优惠师生的活动,并能承担相关费用,具体双方协商确定。要配合浙江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结算等与网点服务相关的设施设备铺设和系统升级,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投标方的一切促销活动必须经过采购方同意并确认方可开展。
(12)投标方不得向服务对象出售预付卡、代金券、充值卡等。
(13)如遇市政规划和学校规划需要使协议无法履行的,采购方不承担因此给投标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投标方须无条件按时搬离,并不得以合作合同期限未到为由向采购方和市政部门提出任何要求并承诺无条件按时搬离,合作经营管理费按实际使用时间据实结算。
(14)投标方管理:投标方工作人员如存在重大服务管理问题引起重大的师生舆情,采购方有权要求投标方限期调整人员安排;投标方建立并实施重急服务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处理各类服务态度和质量问题引起的校园不安全事故。
(15)协议期间,由投标方原因发生的灾害性事故的责任,由投标方自行负责,因此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投标方还应赔偿采购方的全部损失。如投标方人为故意损坏或造成事故的,采购方还有权追究投标方相关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决定解除合同、要求赔偿、诉诸法律等。
(16)协议期间,由投标方或投标方雇佣人员原因造成采购人或及其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投标方应当承担对采购人或及第三人的赔偿责任。
五、供应商资格、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身份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3.已登记报名并缴纳询价保证金;
4.与项目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尚未结清的债务或尚未了结/潜在的纠纷;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1:30 13:30-16:30。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或现场登记。现场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普华大剧院304室。邮件请发送至:zcgs@zufe.edu.cn。
(四)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任一缺失不接受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自然人报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
3.邮件报名的请将以上所需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zcgs@zufe.edu.cn。
六、定标程序
(一)2024年7 月31日早上9点30分前在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普华大剧院304室,询价者随带身份证,递交一份密封的询价响应文件(报名时提供文件模板),注明利润分成百分比及相关承诺(逾期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二)浙江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小组于2024年7月31日早上9点30分准时启封询价响应文件,依次公布询价价格。
(三)中标人确认。以询价响应利润分成百分比高低排序,最高者为询价中标候选人,如最高的价格利润分成百分比相同,则采用现场二次询价方式,直到分出高低。
七、询价保证金
(一)询价保证金:¥20,000.00(人民币贰万元整)
(二)交付方式:银行转账,须确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规定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以浙江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账户到账情况为准。
账户名称:浙江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账号:331065950018170027781
开 户 行:交通银行杭州下沙支行
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结果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原汇款账户。
八、本项目合作特别须知(下述合作方指本项目询价响应供应商,场地提供方或管理方为浙江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一)本项目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合作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二)本项目标的场地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场地提供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三)合作方需对合作标的进行后续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场地提供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四)合作方与场地提供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作协议,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的,项目自动终结,场地提供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同时原缴纳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合作方中标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本项目合作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六)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合作方负责本项目全部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电路铺设、地面硬化、墙体等)。基础设施建设必须按照场地提供方相关要求施行,使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并满足场地提供方的需求。
(七)参与报名视同对以上方案无异议。
九、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553968
传真: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18号
2、监督机构名称:浙江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754627
传真: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