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就监控系统更新扩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ZDCG201634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监控系统更新扩建 |
项 |
1 |
20.0809 |
对学校一期、二期监控系统存储部分进行扩容;对监控室监视器进行部分更换;在学术中心新增2个监控点位 |
/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11-10至2016-11-1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12-01 14:00
七.投标地址: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
八.开标时间:2016-12-01 14:00
九.开标地址: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2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海宁城西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36140059881188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与营业执照合一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返还。
4.现场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现场报名;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天向招标人书面说明放弃投标。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联系人:童女士
联系电话:057387571149
传真:057387571149
地址: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15068376091
传真:0573-87232089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法人授权委托书.doc
投标供应商报名表.doc
技术配置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