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浙江财经大学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5-02049
三.采购项目名称:绿化养护零星支出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绿化养护零星支出 |
批 |
1 |
12.394667 |
详见论证报告 |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我校2013-2015年度绿化养护项目(确认书号:临[2013]21746号)已通过分散采购自行组织-公开招标方式完成招标采购等程序,中标单位为:杭州木易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125.7972万元。合同约定逢重大节日或其他学校特殊活动等产生的绿化费用,由我校按实际另行支付。经结算,需另行支付的款项合计12.394667万元,为保证绿化养护项目的一致性要求,需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金额未超过原合同金额10%,故申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支付该笔款项。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杭州木易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景芳三区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张捷 |
中级 |
浙江财经大学资产管理处 |
2 |
金辉 |
无 |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事务管理处 |
3 |
杨剑勇 |
中级 |
浙江财经大学计划财务处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鉴于实际情况,根据“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则,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支付该笔款项。
论证意见附件:
绿化养护零星支出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报告.pdf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财经大学
联系人:徐俊
联系电话:0571-86735918
传真:0571-86735918
地址:杭州下沙学源街1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马瑞敏、冯华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5741
传真:0571-87056984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