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我中心于即日起,开始全面清理政府采购保证金。截至目前,经梳理,尚有单位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及合同履约金退还手续,为加快清退进度,请相关供应商于2020年2月25日前抓紧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退还程序如下:
供应商凭本校计财处开具的“交入保证金收据联第二联”,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经我校用户部门负责人于收据联背后签字确认,交至我中心直接办理退还。
如上述“交入保证金收据联”遗失,需供应商提供:(1)以“浙江财经大学”为抬头的收据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写明项目编号、金额、打款日期,并由我校用户部门负责人在其背面签字确认;(2)缴款证明(银行打款单复印件)。
退款办理地址: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行政楼208室
退款咨询电话:汪老师 0571-86731939
浙江财经大学采购中心
2020年01月14日